指導老師: 蔡偉澎
專題學生: 陳怡陵、李皓瑋、徐敏珊、施凱升、溫麗書

 

       尤努斯(Muhammud Yunus)以「貧窮應該屬於博物館,不屬於文明世界!」的信念於孟加拉創立葛拉敏銀行(Grameen Bank),成功地讓位居社會最底層的窮人之實質生活得以改善,因而在2006年榮獲諾貝爾和平獎,使微型金融引起全球的關注。其實,早已有許多組織在各國發展微型貸款方案,企圖協助窮人脫貧,因為尤努斯的成功案例,使這些已推行微型貸款的組織有修正改善的參考依據,也因如此,有更多國家相繼投入此領域。然而,台灣目前尚未發展出真正的微型金融體制,在鑒於各國實行成效,本文欲研究台灣能否藉由微型貸款機制改善低收入戶的生活,使台灣的窮困族群亦能受惠。
 
      本文研究先以代表性的十三個國家為對象,探究其國內推行微型金融發展之概況,加以分析比較,歸納出其共同的關鍵性因素,接著,進一步分析各關鍵性因素在十三個國家間之異同,找出可套用於台灣的各項條件。此外,本研究針對歸納出的關鍵性因素,蒐集國內外相關文獻以及可行性分析的文獻,藉此探討微型金融在台灣實行的重大決策因素。
 
      本研究以在台灣設立微型金融機構為情境假設,進行兩階段的資料探勘及分析試算工作,第一階段分別比較上述十三個國家的資產總值、負債、貸款額度、管理費用等等,將各地區的資料統整運算後,得出最適合台灣的數據;第二階段以敏感度分析作探討,模擬四組方案的實行成效,並將貸款人數、放款利率、呆帳率設為變數,逐一檢視微型金融於各項方案和不同變數的影響下,營運狀況的變化,而本研究比較靜態分析結果顯示,在預付利息及手續費方案與預付利息、手續費及強制儲蓄方案下,大約在900人時便可以開始獲利,而貸款利率方面,最低貸款利率營運的是預付利息及手續費方案,貸款月利率為3.45%,呆帳年率最高為5.625%就可以營運的是預付利息及手續費方案。
 
     經過理論探討與試算分析,微型金融欲於台灣設立,若考慮本研究的四個貸款方案及情境假設,營運至第三年時,淨利將開始脫離赤字。
 
 
關鍵字:微型金融、關鍵性因素、可行性